申請指引

計劃甲: 指定國際設計比賽/獎項得獎者贊助計劃

 

(i) 申請日期和資格期限

  • 申請日期是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所有指定獎項均可在整個資格期限內(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進行申請。
  • 獎項費用將從 2021年8月1日至 2023年6月30日報銷,在此資格期限內宣布的得獎者將可對指定獎項的費用進行報銷。
  • 在這計劃的資格期限(即 2021年8月1日)之前獲得的獎項,將不獲報銷。
  • 申請是根據申請表的提交日期,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批核。 如申請欠缺重要資料, 例如:機票資料,參與者必須在1個月內補交相關文件。
  • 報銷將持續到報銷基金用完為止。

 

(ii) 申請資格

  • 必須為35項指定國際設計比賽/獎項的得獎者, 所有指定獎項均可在整個資格期限內(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進行申請。(請參考 35 項指定國際設計比賽/獎項名單)
  • 個人名義申請: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 設計公司或設計應用企業申請:必須是於香港註冊的公司,並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
  • 申請並沒有年齡限制,不僅限於設計從業人員。

 

(iii) 機制

該計劃以 “先到先得” 為基礎進行申請,獲得該計劃支助的申請人必須承諾參加分享研討會。申請者必須提供國際比賽/獎項的名稱和申請細節,以及本地比賽/獎項機構的證明。參加 「SIDA計劃」 沒有任何申請費,但是,不在該計劃所列出的 35 項指定國際設計比賽/獎項將不獲報銷。

資助基金為一次性補助。宣佈得獎後,每個所列獎項的有關費用將一筆過給予得獎者報銷。每個獎項將根據其申請和獎項費用進行報銷,得獎者或其代表必須前往頒獎典禮領取獎項,如果沒有出席頒獎典禮,則不能申請機票和住宿費補貼。“獎項費用” 包括得獎者的推廣費、面試費、印刷費等,以及由該獎項主辦機構要求繳交的費用,申請者必須提供該獎項主辦機構提供的正式發票和收據以作證明。

申請人需要提供項目名稱,項目說明,設計者或設計公司的資料,包括個人/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號碼,設計者的身分證號碼和聯絡人。

申請者須同時提供發票和收據以作費用報銷,相關文件必須為申請者的名義(如派代表出席頒獎典禮,相關航班和住宿費用,必須以申請人的名義付款)。為了避免雙重補貼,申請者需要簽署一份聲明表格,以確保他們在同一年以相同設計作品參加指定國際獎項時,沒有獲得其他機構的補貼資助。

 

< 報銷項目 >

  • 報名費
  • 稅款
  • 運輸費
  • 出版費
  • 展覽費
  • 機票和住宿費(僅適用於獎項主辦機構正式邀請得獎者出席頒獎典禮的情況,報銷名額只限一位出席代表,包括一張經濟艙往返頒獎典禮目的地的機票和每晚不超過港幣2,000元的兩晚酒店住宿 )

 

由於在不同的國際比賽/獎項中,報名費,稅款,運輸費,出版費和展覽費完全不同,因此SIDA不設每個報銷項目的上限,但每個獎項的最高報銷額為港幣100,000元,同時,每個設計單位於計劃甲和乙(設計師或設計公司)的費用合共最高報銷上限為港幣200,000元。

因此,第一個條件是,即使設計師/設計單位在資格期限內贏得了不同的指定的國際獎項,設計師/設計單位也不能獲得超過港幣200,000元的總報銷額。

第二個條件是每個獎項的最高報銷額為港幣100,000元。 SIDA 不能具體區分可報銷項目(由於不同的獎項在上述費用上有不同的金額)。

 

例子:

設計師A贏得了兩個獎項,對每個獎項分別支付了港幣120,000元。他只能獲得每個獎項港幣100,000元的報銷,因此,設計師A可得到的總報銷將為港幣100,000元 + 港幣100,000元 = 港幣200,000元。

設計師B贏得了三個獎項,對第一個獎項支付了港幣120,000元,其餘兩個獎項支付了港幣50,000元。他只能報銷第一個獎項港幣100,000元,其餘兩項獎項分別可報銷港幣50,000元。因此,總報銷額為港幣100,000元 + 港幣50,000元 + 港幣50,000元 = 港幣200,000元。

設計師C贏得了八個獎項,對每個獎項分別支付了港幣20,000元,在這情況下,他可以報銷所有獎項,總報銷額為港幣20,000元x 8個獎項= 港幣160,000元。

因此,SIDA 並沒有限制申請人獎項的數量,而是限制了每個獎項的最高報銷金額和每個設計單位的最高報銷金額,申請是“先到先得”。

 

(iv) 報銷及發放補助金

報銷將在成功申請後的3個月內處理。

由於該項目是由CreateSmart Initiative  特區政府資助的,在香港特區政府的監督下進行,報銷將跟據香港特區政府發佈的 CSI資金的實際發佈時間。成功的申請者將在初次批核後獲得70% 的報銷。其餘的報銷將在收到CSI的項目資金後6 – 9個月內向申請人發放。

 

(v) 中英文版本的參加指引如有任何差異或不一致,概以英文 版本為準。

 

有關計劃甲的申請指引,請下載:    

計劃乙: 指定本地設計比賽/獎項得獎者
參加國際設計比賽/獎項贊助計劃

 

(i) 申請日期和資格期限

  • 申請日期是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所有指定獎項均可在整個資格期限內(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進行申請。
  • 獎項費用將從 2021年8月1日至 2023年6月30日報銷,在此資格期限內宣布的得獎者將可對指定獎項的費用進行報銷。
  • 在這計劃的資格期限(即 2021年8月1日)之前獲得的獎項,將不獲報銷。
  • 申請是根據申請表的提交日期,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批核。 如申請欠缺重要資料, 例如:機票資料,參與者必須在1個月內補交相關文件。
  • 報銷將持續到報銷基金用完為止。

 

(ii) 申請資格
以下獲得這5個本地獎項的獲獎者被視為計劃的合格參與者,即指定本地設計比賽/獎項獲獎者參加國際設計比賽/獎項。 可報銷項目不包括任何本地獎項的支出。

 

  1. 環球設計大獎 (GDA) 2021 金獎和銀獎得主
  2. 亞洲最具影響力設計獎 (DFA) 2021 大獎、金獎和銀獎得主
  3. 香港智營設計大賞 2021 得獎者
  4. 金帆廣告大獎 2021 金獎和銀獎得主
  5. 亞太區室內設計大獎 2021 金獎和銀獎得主

 

  • 必須為5個指定本地設計獎項的獲獎者。
  • 個人名義申請: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 設計公司或設計應用企業申請:必須是在香港註冊的公司,並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
  • 申請並沒有年齡限制,不僅限於設計師/設計公司。(歡迎獲得指定獎項的公眾或設計專業的學生申請。)
  • 每個申請者最多可以提交三份申請。此外得獎者必須使用本地指定獎項中相同的獲獎作品,參加計劃甲所列的指定國際設計比賽和獎項,以其他名稱命名的設計作品, 本計劃將不接受。

 

(iii) 機制

該計劃以“先到先得”為基礎進行申請,獲得該計劃支助的申請人必須承諾參加分享研討會。 申請者必須提供國際比賽/獎項的名稱和申請細節,以及本地比賽/獎項機構的證明。 參加 HKDA SIDA 2021/22 沒有任何申請費,但不在該計劃所列出的5項指定本地設計比賽/獎項將不獲報銷。

以下是三個情況的報銷例子:

 

i.) 報銷計劃甲

沒有申請計劃乙但獲得指定國際獎項的申請人,將得到計劃甲的全額報銷。

ii.) 報銷計劃乙

申請了計劃乙,但未贏得指定國際獎項的申請人,將得到計劃乙的全額報銷。

iii.) 報銷計劃甲加計劃乙

申請了計劃乙並同時獲得指定國際獎項的申請人,將同時得到計劃甲和計劃乙的報銷。

 

以下為計劃乙和計劃甲報銷的項目:

計劃乙:報銷直到獲獎宣佈之前所需支付的費用。

計劃甲:報銷所有宣布獲獎者後的宣傳費用。

例子:Good Design Award

申請者A 申請了計劃乙參加這項比賽,他/她需要支付 i)第一輪評審費(大約港幣797.58元)即是報名費,當他通過了第一輪比賽並進入第二輪比賽,他/她便需要支付 ii)第二輪比賽評審費(大約港幣 $ 4,227.19 +元),在第二次評審後,他/她被提名進入最終評審,然後他/她需要支付  iii)最後評審費(大約港幣HK $ 7,577.03 +元)進入最後一輪,他/她最終贏得了獎項。

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第一輪評審費,第二輪評審費,最後評審費” 將從計劃乙中報銷,因為這些都是在獲獎者宣布之前需要支付的費用。獲獎者宣布後的費用將從計劃甲中報銷。申請人需要同時提交發票和收據以作報銷。發票和收據必須以申請人的名義。為了避免雙重補貼或重複的補貼資助,申請人需要簽署一份聲明表格, 以確保他們在同一年使用相同設計申請的指定國際獎項時沒有獲得任何其他機構的補貼資助。

< 報銷項目 >

  • 報名費
  • 稅款
  • 運輸費

由於在不同的國際比賽/獎項中,報名費,稅款,運輸費完全不同,因此SIDA不設每個報銷項目的上限,但每個獎項的最高報銷額為港幣100,000元,同時,每個設計單位於計劃甲和乙(設計師或設計公司)的費用合共最高報銷上限為港幣200,000元。

 

(iv) 報銷及發放補助金

報銷將在成功申請後的3個月內處理。

由於該項目是由CreateSmart Initiative  特區政府資助的,在香港特區政府的監督下進行,報銷將跟據香港特區政府發佈的 CSI資金的實際發佈時間。成功的申請者將在初次批核後獲得70% 的報銷。其餘的報銷將在收到CSI的項目資金後6 – 9個月內向申請人發放。

 

(iv) 中英文版本的參加指引如有任何差異或不一致,概以英文 版本為準。

 

有關計劃乙的申請指引,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