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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乙: 指定本地設計比賽/獎項得獎者參加國際設計比賽/獎項贊助計劃

 

「第四屆香港國際設計獎項贊助計劃」旨在為香港設計師和本地設計應用企業提供經濟援助,鼓勵 和支援本地專才競逐國際設計比賽及大獎,以增加香港設計的知名度。
 

該贊助計劃是對香港優秀作品的獎勵,也是主要贊助單位「文創產業發展處」對「獲得指定國際比賽/獎項」的香港設計師和香港設計企業提供財務報銷的榮譽和認可。
 

計劃乙旨在減輕本地優秀設計師的財務負擔,並鼓勵他們在政府的財政支持下參加國際比賽/獎項。這是設計行業的財政補貼計劃,旨在「鼓勵本地獲獎者參加國際比賽/獎項」,並提升香港設計師在國際舞台上的地位。
 

6項指定的本地獎項被視為「指定本地比賽/獎項獲獎者計劃」的合資格參賽者,以參加國際比賽/獎項,包括:環球設計大獎2025、亞洲最具影響力設計獎(DFA)2023/2024/2025、香港智營設計大獎2023/2024/2025、金帆廣告大獎2023/2024/2025、亞太區室內設計大獎2023/2024/2025以及BDA品牌大獎2023/2024/2025(前稱:BDA品牌設計大獎)。

 

(i) 申請日期和資格期限
 

• 申請日期是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

• 所有指定獎項均可在整個資格期限內(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3月11日)進行申請。

• 獎項費用將從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報銷,在此資格期限內宣布的得獎者將可對指定獎項的費用進行報銷。

• 在這計劃的資格期限(即2023年7月1日)之前獲得的獎項,將不獲報銷。

• 申請是根據申請表的提交日期,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批核。如申請欠缺重要資料,例如:機票資 料,參與者必須在1個月內補交相關文件。

• 報銷將持續至報銷基金用完為止。 

(ii) 申請資格
 

獲得以下6項本地獎項的獲獎者被視為計劃的合格參與者,即指定本地設計比賽/獎項獲獎者參加 國際設計比賽/獎項。可報銷項目不包括任何本地獎項的支出。

1. 環球設計大獎(GDA)2025金獎和環球十大設計大獎得主

2. 亞洲最具影響力設計獎(DFA)2023/2024/2025大獎、金獎和銀獎得主

3. 香港智營設計大賞2023/2024/2025得獎者

4. 金帆廣告大獎2023/2024/2025金獎和銀獎得主

5. 亞太區室內設計大獎2023/2024/2025金獎和銀獎得主

6.BDA品牌大獎2023/2024/2025得獎者(前稱:BDA品牌設計大獎)

 

• 個人名義申請: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三星級身份證持有者。

• 設計公司或設計應用企業申請:必須是在香港註冊的公司,並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BR)及公司註冊證明(CI)。

• 申請並沒有年齡限制,資格不限於設計從業人員。(歡迎獲得指定獎項的公眾或設計專業的學生申請。)

• 每個申請者最多可以提交三份申請。此外得獎者必須使用本地指定獎項中相同的獲獎作品,參加計劃甲所列的指定國際設計比賽和獎項,以其他名稱命名的設計作品, 將不獲本計劃接受。

 

(iii) 機制
 

該計劃以「先到先得」為基礎進行申請,獲得該計劃贊助的申請人必須承諾參加分享研討會。申請者 必須提供國際比賽/獎項的名稱和申請細節,以及本地比賽/獎項機構的證明。參加第四屆SIDA沒有任何申請費,但不在該計劃所列出的6項指定本地設計比賽/獎項將不獲報銷。 
 

為了充分使用報銷基金,以下是適用於計劃甲、計劃乙及兩者兼有的三種報銷情況:
 

1.沒有申請計劃乙但獲得指定國際獎項的申請人,將得到計劃甲的全額報銷。

2.申請了計劃乙,但未贏得指定國際獎項的申請人,將得到計劃乙的全額報銷。

3.申請了計劃乙並同時獲得指定國際獎項的申請人,將同時得到計劃甲和計劃乙的報銷。其中,計劃乙將報銷直到獲獎宣佈之前所需支付的費用。 計劃甲報銷所有宣布獲獎者後的宣傳費用。

 

例子:Good Design Award

 

這項比賽需要參賽者支付不同類型的費用,包括:
 

i)第一輪評審費,即報名費。 

ii)第二輪比賽評審費,如參賽者通過第一輪比賽並進入第二輪比賽。 

iii)最後評審費,參賽者若被提名進入最終評審需支付。
 

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第一輪評審費,第二輪評審費,最後評審費」將從計劃乙中報銷,因為這些都是 在獲獎者宣布之前需要支付的費用。獲獎者宣布後的費用將從計劃甲中報銷。

 

申請人需要同時提交發票和收據以作報銷。發票和收據必須以申請人的名義。為了避免雙重補貼或重複的補貼資助,申請人需要簽署一份聲明表格, 以確保他們在同一年使用相同設計申請的指定國際獎項時沒有獲得任何其他機構的補貼資助。

 

(iv) 報銷項目
 

1)  報名費

2)  評審費 

3) 稅款

4)  運輸費
 

由於在不同的國際比賽/獎項中,報名費、評審費、稅款、運輸費完全不同,因此SIDA不設每個報銷項目的上限。

 

計劃乙:每個申請者最多可以提交兩份申請。此外獲獎者必須使用本地特定獎項中相同的獲獎作品,進入計劃甲所列的特定國際設計比賽和獎項,以其他名稱命名的設計作品, 本計劃將不接受。

 

(v) 歷屆SIDA參與者的報銷申請
 

所有過去參加SIDA項目的參與者將有資格再次申請贊助。然而,對於在過去兩屆(第二屆SIDA 2020和第三屆SIDA 2021/22)均獲得贊助的參與者,如果他們再次提交相同的產品/設計作品申請報銷,則在第四屆SIDA中,贊助/資助的水平將從100%降至報銷金額的50%。

 

這一做法最初是在之前的SIDA項目(第三屆SIDA 2021/22)的提案中提出的,我們今年重新審視了這一建議,以鼓勵項目參與者創造支持其可持續增長的新產品和設計。通過減少重複參與者的贊助,我們為新申請者創造了更多的機會和激勵,使他們參與SIDA項目。此外,這有助於多樣化支持的項目類型,並鼓勵參與者持續創新。

 

申請者在提交申請時必須聲明相關信息。如果信息經過核實後發現不正確,申請者必須退還他們從SIDA項目中獲得的全部報銷金額或贊助基金。

 

(vi) 報銷及發放補助金
 

報銷將在成功申請後的3個月內處理。由於該項目是由 CreateSmart Initiative 進行資助,並在香港特區政府的監督下運行,申請者理解該項目運作遵循香港特區政府發佈的 CSI 資金實際支付時間表。成功的申請者將在初步審查後獲得70%的報銷。剩餘的30%報銷將在收到 CSI 的項目資金後6至9個月內發放。

 

(vii) 其他
 

如中英文版本的指引有任何差異或不一致,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立即申請計劃乙>

計劃乙: 指定本地設計比賽/獎項得獎者參加國際設計比賽/獎項贊助計劃

 

「第四屆香港國際設計獎項贊助計劃」旨在為香港設計師和本地設計應用企業提供經濟援助,鼓勵 和支援本地專才競逐國際設計比賽及大獎,以增加香港設計的知名度。
 

該贊助計劃是對香港優秀作品的獎勵,也是主要贊助單位「文創產業發展處」對「獲得指定國際比賽/獎項」的香港設計師和香港設計企業提供財務報銷的榮譽和認可。
 

計劃乙旨在減輕本地優秀設計師的財務負擔,並鼓勵他們在政府的財政支持下參加國際比賽/獎項。這是設計行業的財政補貼計劃,旨在「鼓勵本地獲獎者參加國際比賽/獎項」,並提升香港設計師在國際舞台上的地位。
 

6項指定的本地獎項被視為「指定本地比賽/獎項獲獎者計劃」的合資格參賽者,以參加國際比賽/獎項,包括:環球設計大獎2025、亞洲最具影響力設計獎(DFA)2023/2024/2025、香港智營設計大獎2023/2024/2025、金帆廣告大獎2023/2024/2025、亞太區室內設計大獎2023/2024/2025以及BDA品牌大獎2023/2024/2025(前稱:BDA品牌設計大獎)。

 

(i) 申請日期和資格期限
 

• 申請日期是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

• 所有指定獎項均可在整個資格期限內(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3月11日)進行申請。

• 獎項費用將從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報銷,在此資格期限內宣布的得獎者將可對指定獎項的費用進行報銷。

• 在這計劃的資格期限(即2023年7月1日)之前獲得的獎項,將不獲報銷。

• 申請是根據申請表的提交日期,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批核。如申請欠缺重要資料,例如:機票資 料,參與者必須在1個月內補交相關文件。

• 報銷將持續至報銷基金用完為止。 

(ii) 申請資格
 

獲得以下6項本地獎項的獲獎者被視為計劃的合格參與者,即指定本地設計比賽/獎項獲獎者參加 國際設計比賽/獎項。可報銷項目不包括任何本地獎項的支出。

1. 環球設計大獎(GDA)2025金獎和環球十大設計大獎得主

2. 亞洲最具影響力設計獎(DFA)2023/2024/2025大獎、金獎和銀獎得主

3. 香港智營設計大賞2023/2024/2025得獎者

4. 金帆廣告大獎2023/2024/2025金獎和銀獎得主

5. 亞太區室內設計大獎2023/2024/2025金獎和銀獎得主

6.BDA品牌大獎2023/2024/2025得獎者(前稱:BDA品牌設計大獎)

 

• 個人名義申請: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三星級身份證持有者。

• 設計公司或設計應用企業申請:必須是在香港註冊的公司,並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BR)及公司註冊證明(CI)。

• 申請並沒有年齡限制,資格不限於設計從業人員。(歡迎獲得指定獎項的公眾或設計專業的學生申請。)

• 每個申請者最多可以提交三份申請。此外得獎者必須使用本地指定獎項中相同的獲獎作品,參加計劃甲所列的指定國際設計比賽和獎項,以其他名稱命名的設計作品, 將不獲本計劃接受。

 

(iii) 機制
 

該計劃以「先到先得」為基礎進行申請,獲得該計劃贊助的申請人必須承諾參加分享研討會。申請者 必須提供國際比賽/獎項的名稱和申請細節,以及本地比賽/獎項機構的證明。參加第四屆SIDA沒有任何申請費,但不在該計劃所列出的6項指定本地設計比賽/獎項將不獲報銷。 
 

為了充分使用報銷基金,以下是適用於計劃甲、計劃乙及兩者兼有的三種報銷情況:
 

1.沒有申請計劃乙但獲得指定國際獎項的申請人,將得到計劃甲的全額報銷。

2.申請了計劃乙,但未贏得指定國際獎項的申請人,將得到計劃乙的全額報銷。

3.申請了計劃乙並同時獲得指定國際獎項的申請人,將同時得到計劃甲和計劃乙的報銷。其中,計劃乙將報銷直到獲獎宣佈之前所需支付的費用。 計劃甲報銷所有宣布獲獎者後的宣傳費用。

 

例子:Good Design Award

 

這項比賽需要參賽者支付不同類型的費用,包括:
 

i)第一輪評審費,即報名費。 

ii)第二輪比賽評審費,如參賽者通過第一輪比賽並進入第二輪比賽。 

iii)最後評審費,參賽者若被提名進入最終評審需支付。
 

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第一輪評審費,第二輪評審費,最後評審費」將從計劃乙中報銷,因為這些都是 在獲獎者宣布之前需要支付的費用。獲獎者宣布後的費用將從計劃甲中報銷。

 

申請人需要同時提交發票和收據以作報銷。發票和收據必須以申請人的名義。為了避免雙重補貼或重複的補貼資助,申請人需要簽署一份聲明表格, 以確保他們在同一年使用相同設計申請的指定國際獎項時沒有獲得任何其他機構的補貼資助。

 

(iv) 報銷項目
 

1)  報名費

2)  評審費 

3) 稅款

4)  運輸費
 

由於在不同的國際比賽/獎項中,報名費、評審費、稅款、運輸費完全不同,因此SIDA不設每個報銷項目的上限。

 

計劃乙:每個申請者最多可以提交兩份申請。此外獲獎者必須使用本地特定獎項中相同的獲獎作品,進入計劃甲所列的特定國際設計比賽和獎項,以其他名稱命名的設計作品, 本計劃將不接受。

 

(v) 歷屆SIDA參與者的報銷申請
 

所有過去參加SIDA項目的參與者將有資格再次申請贊助。然而,對於在過去兩屆(第二屆SIDA 2020和第三屆SIDA 2021/22)均獲得贊助的參與者,如果他們再次提交相同的產品/設計作品申請報銷,則在第四屆SIDA中,贊助/資助的水平將從100%降至報銷金額的50%。

 

這一做法最初是在之前的SIDA項目(第三屆SIDA 2021/22)的提案中提出的,我們今年重新審視了這一建議,以鼓勵項目參與者創造支持其可持續增長的新產品和設計。通過減少重複參與者的贊助,我們為新申請者創造了更多的機會和激勵,使他們參與SIDA項目。此外,這有助於多樣化支持的項目類型,並鼓勵參與者持續創新。

 

申請者在提交申請時必須聲明相關信息。如果信息經過核實後發現不正確,申請者必須退還他們從SIDA項目中獲得的全部報銷金額或贊助基金。

 

(vi) 報銷及發放補助金
 

報銷將在成功申請後的3個月內處理。由於該項目是由 CreateSmart Initiative 進行資助,並在香港特區政府的監督下運行,申請者理解該項目運作遵循香港特區政府發佈的 CSI 資金實際支付時間表。成功的申請者將在初步審查後獲得70%的報銷。剩餘的30%報銷將在收到 CSI 的項目資金後6至9個月內發放。

 

(vii) 其他
 

如中英文版本的指引有任何差異或不一致,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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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計劃甲及計劃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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