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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守則

申請資格

(a)  個人名義申請: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三星級身份證持有者,申請並沒有年齡限制。(b) 設計公司或設計應用企業申請:必須是在香     港註冊的公司,並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BR)及公司註冊證明(CI)。個人申請者並不受年齡限制。

申請詳情

申請時間為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第四屆香港國際設計獎項贊助計劃之計劃甲及計劃乙所有指定的獎項,可在資格期限     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3月11日內進行申請。獎項費用報銷時間為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僅在資格期限內得獎後,方可進行指定獎項費用的報銷。對於在計劃資格期限(即2023年7月1日)之前獲得的獎項,將不獲報銷。申請是根據申請表的提交日期,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批核。如果重要資料欠缺,例如:機票資料,將給予參與者提供1個月的時間以補充缺少的文件。報銷將持續到報銷基金用完為止。計劃甲及計劃乙合資格的報銷項目、具體獎項、最高報銷金額及允許申請的數量和報銷內容有所不同,申請者可參考各計劃具體的申請指引及詳細介紹。

修改

提交申請表後,如有任何信息需要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香港設計師協會,並於截止申請日期前不遲於7天提交。如SIDA組委會需要申請人補充其他資料,將以書面或電郵的方式通知申請人。若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三個月     內未收到香港設計師協會的通知,則可視為申請不成功。

報銷安排

報銷將在申請被認定成功後的3個月內處理。由於該項目是由CreateSmart Initiative(“CSI”)資助,申請者在提交申請時理解該項目在香港特區政府的監督下運作,並同意報銷安排將遵循香港特區政府所發佈的CSI資金實際支付時間表。成功的申請者將在初次審核中獲得70%的報銷。最後一筆款項將在收到CSI的項目資金後的6至9個月內結算。

過去的申請者

所有過去參加SIDA贊助計劃(SIDA Scheme)的申請者均有資格再次申請第四屆SIDA計劃的贊助。然而,若申請者在第二屆SIDA(2020年)和第三屆SIDA(2021/22年)均獲得贊助,則在第四屆SIDA中,如再次提交相同產品/設計作品申請,則其贊助/資助水平將從100%降低至申請金額的50%。 

信息保留

所提交的信息、详细資料及材料將不予退還。

參加展覽及使用作品的授權

獲得該計劃贊助的申請者必須在SIDA展覽中展示其作品,以履行本計劃的義務。提交申請即表示申請者同意合法授權香港設計師協會使用其作品的知識產權,以達到上述目的。申請者同意放棄對香港設計師協會使用、披露、採納及/或修改其作品的所有權利及索賠,包括任何報酬、費用、版稅、收費及/或其他支付。

信息準確性

申請者必須確保其申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文件均準確且真實。提交申請時,申請者確認所提供的信息是正確的,並同意提供任何所需的支持文件,以協助項目團隊處理和核實其申請。如所提供的信息和/或申請有任何重大變更,申請者應立即通知香港設計師協會。

撤回權利

如果發現申請人提供了任何虛假或誤導信息或保留了任何重要資料,香港設計師協會保留在任何階段撤回申請權利。

數據收集及私隱

第四屆香港國際設計獎項計劃所收集的所有數據將由香港設計師協會用於處理申請、項目推廣及其他嚴格相關的目的,並遵循《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相關條文。申請人提供個人數據是自願的。關於屬於您的個人數據,您承認並同意其可能會被披露給其他人,以達到上述目的。

查閱權利

申請人有權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有關規定,要求查閱和/或更正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通信同意

申請該計劃時,申請者自動同意接收來自香港國際設計獎項贊助計劃(SIDA)和香港設計師協會(HKDA)的更新、新聞和宣傳材料。申請者可隨時聯繫HKDA以選擇不再接收此類通訊。

解釋權

香港設計師協會(HKDA)作為香港國際設計獎項贊助計劃的主辦方,保留對項目的最終解釋、修訂和所有決策的權利和權威,包括但不限於申請資格、贊助分配及相關事宜。為避免疑義,香港設計師協會(HKDA) 所作出的所有決策均為最終決定,對所有申請者具有約束力。

其他條款

如中英文版本的參加指引如有任何差異或不一致,應以英文版本為準。中文翻譯僅供參考。

管轄法律及管轄權

這些條款和條件應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管轄並依據其解釋。您同意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管轄權。

權利不放棄

香港設計師協會未能行使或執行這些條款和條件的任何權利或條款不應構成對該權利或條款的放棄。如這些參加條款和條件的任何部分被有管轄權的法院認定為無效,您作為申請者同意該法院應努力使這些條款和條件所反映的HKDA意圖得以實現,其餘條款和條件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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